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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推動電子印章 日本人還是擺脫不了印章的束縛
印章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3500 年的美索不達米雅文明,創造出人類最古老文字的蘇美爾人同時也發明了印章,隨著商業的發展,蘇美爾人的所有權狀或是契約文件,都會蓋上印章。不過,當時蓋印章並沒有任何的法律效應,而是對神明的一種誓約。蘇美爾人認為:「如果沒有遵循契約規定,將會受到神明的詛咒」,透過宗教的「權威」賦予這些文件無形的力量。後來,這些來自美索不達米雅文明的習俗,漸漸的擴散到了世界各地。位在東亞的中國,真正留下使用印章證據的時間,大約是從春秋戰國時代開始,隨後傳播到了日本、朝鮮以及越南等地。日本目前發現的第一顆印章,是公元 57 年由漢朝皇帝送給日本天皇,代表天朝權威的「漢委奴國王印」。之後,日本從奈良時代開始,為了防止公文書被盜改造假,開始有了蓋章證明的習慣。到了戰國時代,印章成了戰國武將們權威的象徵,一直到了江戶時代,錢莊為了怕發行的銀票被偽造,於是將所有的銀票全都蓋上了關防。權威以及防偽的兩大功能,是印章在日本社會最重要的兩項功能。
一百多年前印章派與署名派的爭端 埋下了今天的爭議
但是當幕府晚期大政奉還,明治天皇進行明治維新勵精圖治的時候,日本國內出現了第一次的「印章與簽名」的大論戰:主張使用簽名的日本司法省對上了堅持維持印章制度的銀行以及大藏省。司法省認為,日本社會太重視印章制度,反而造成了坊間流傳許多假印章的現象,使得法院要裁判商業爭議或是土地糾紛的時候,還得要找專家辨識印章的真偽才行,還不如直接由本人署名,方便又容易辨識。但是,司法省也知道,當時日本社會識字率不高,不少人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光是改用簽名會有困難,所以他們主張初期應該要印章與簽名並用,等大家都習慣簽名之後,再把印章廢掉。
司法省無法堅持 敗給了大藏省與銀行的聯合軍團
司法省這個主張,就給主張印章派的大藏省以及銀行有了很好的施力點。當時就有大藏省的官員說:「光是在傳票上蓋章就已經弄得人仰馬翻了,現在還要印章與簽名並行,這不是找麻煩嗎?」銀行的行長們也附和說:「這樣的雙線作業,會讓銀行花太多時間在作業上,不切實際。」結果明治政府在 1900 年通過法案決定使用不是使用「記名捺印」而不是「署名捺印」,也就是說這些文件契約,只要蓋了章就有法律效力,這個一百多年前公布的法律,也就是日本最近爭議不斷的「印鑑存廢」問題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