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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動腦產業的加班時數怎麼算? 日本想出了定額加班費!

Joel Fukuzawa
5 min readJul 12, 2019

記得台灣在 2018 年新制勞基法要上路的時候,對於加班費的問題,有過不少爭議到現在似乎也還沒有一個讓大家都能接受的定論。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現在社會許多工作像是軟體工程師、設計師甚至像是記者這樣的職業,都屬於工時難以計算的產業。日本也有同樣的問題,於是他們有一套了「みなし残業」的制度。所謂「みなし残業」的正式名稱應該是「裁量勞動制」,也就是說公司每個月除了月薪之外,會因為工作常有加班的需求,所以每個月固定支付一定額度的加班費用,這又被稱為「定額加班費」或是「固定加班費」。在「裁量勞動制」下,資方只要在本薪以外每個月固定支付這筆加班費用,勞工在一定時間所超過的勞動工時,資方可以不必另外支付加班費。同樣的勞工在上班工時內完成任務,也不必因為準時下班而退回這筆費用。

看似公平的制度 卻成了企業降低人事成本的藉口

這個制度聽起來似乎對於勞資雙方都非常公平合理,但是卻陸續出現許多企業「惡用」這個裁量勞動制度的情況,上個月專門經營體育頻道的英國 DAZN 日本子公司「 Perform Investment Japan 」在日本有將近 300 名員工,卻發生有員工每個月加班 119 個小時,卻沒有拿到一毛錢的加班費。公司主張這名員工的職務適用於「裁量勞動制」所以即便長時間勞動也不用再多支付任何加班費,但是依照日本政府的規定,みなし残業的時間一個月頂多只能 30 小時左右,算以最後公司的主張被主管勞動監察的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改善,但是日本企業中,像這樣的例子卻不在少數。

勞動合約書上載明條件 職工卻沒有機會看清楚

田中彩友美在一家出版社工作了超過五年的時間,目前的月薪是 21 萬 8,000 日圓。幾乎每個月加班超過 100 個小時的她,每個月從公司拿到的加班費只有 4 萬日圓。去年年底田中小姐終於因為過勞,身體不支在公司暈倒之後被送到醫院,出院後他雖然想要繼續工作,但是最後還是因為身體無法負荷而放棄。但是彩友美對於五年來,每個月加班費只拿到四萬日圓覺得很納悶,於是找了工會商量,由工會律師要求公司補齊五年來不足的加班費時才發現,他在入職的時候已經簽署了「就業規則書」,在規則書裡已經把她的工作列為「裁量勞動制」的適用範圍,也就是他說每個月拿到的四萬日圓就是他所能拿到的所有加班費,背後的潛台詞就是:「多做都是為公司奉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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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 Fukuz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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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Joel Fukuzawa

福澤 喬_東亜人間社会観察,喜歡讀書與你分享。每天兩分鐘帶你窺探東亞的社會文化動態與經濟趨勢。所有文章不提供免費轉載,如有合作需求請先 email :fukuzawanewmedi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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