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沒有辦法在電視螢幕看世足賽? 原來……
世界杯足球賽正踢得火熱,台灣則是為了到底能不能在大螢幕看到足球賽而絮絮叨叨。這一場足球賽,因為有線、無線以及新媒體各有各的盤算,最後花上大筆銀子惹來一身腥,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轉播權到底要不要釋放 算盤打得精
這一次的世界盃足球賽因為「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把問題給吵上了檯面。簡單的說「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認為愛爾達用高價搶下了台灣地區的轉播權,使得台灣的有線、無線都沒有辦法轉播這些運動項目,認爲這是侵害到全民觀賞全球運動賽事的權利,而要求政府介入。愛爾達則認為,世界杯足球賽並沒有台灣代表隊參賽,所以應該遵循商業機制,沒有政府介入的必要。
投放廣告卻被蓋台 沒有人想當冤大頭
這問題可以分成幾個層面來看,愛爾達在這次世界盃足球賽中,買下了台灣地區的All Rights(包含有線電視、無線電視以及新媒體三合一)的轉播權,的確有他的商業意圖。但是我認為整個過程中,最沒有資格講話的,應該就是「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如果各位有印象,可以回想一下,我們過去在看運動賽事轉播的時候,一旦電視台進了廣告,是不是偶爾會出現有線電視的廣告趁機蓋台插了進來?這些系統業者(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的做法,是不是造成了電視台與廣告主之間的權益受損呢?繳付權利金的是電視台,廣告主付錢給電視台投放廣告,結果系統業者卻在廣告時段插播自己的廣告內容?面對這樣的現象,如果你是廣告主,還願意花錢在電視台投放廣告嗎?
高價爭取轉播權 嘗試改變收視習慣
說完了系統業者,再來說愛爾達。愛爾達購買All Rights的做法,早從2012年的倫敦奧運之後,就已經這麼做了。愛爾達為什麼會這樣做,沒有訪問過愛爾達高層,老實說不得而知。依照過去這些國際賽事轉播的例子中,把轉播權分成了有線電視、無線電視以及新媒體三種,不同性質的媒體,可以依照自己媒體屬性去競標轉播權,或是聯合同一個國家地區同性質的媒體,共同取得轉播權,例如日本就由NHK以及五家民放系統共同協商與主辦方議價。
但是前面提到愛爾達從2012倫敦奧運之後,幾乎所有的國際賽事,都要高價搶標All Rights。這樣就會造成一個情況,在台灣不論是有線電視、無線電視或是新媒體,只要想要轉播這些國際賽事,就得向愛爾達請求授權,而不是共同攤提轉播權利金。這也就是「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在他們的新聞稿中提到的「聯手中華電信MOD高價搶標」的理由,因為這的確有可能衝高MOD的裝機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授權給其他電視頻道的過程中,收取費用貼補一些他們繳出去的高額轉播權利金。如果依照這個模式推演,衝擊最大的當然就是系統業者,有線台、無線台不一定要花錢當冤大頭買這些轉播,當觀眾在電視頻道看不到比賽,當然就會尋求其他收視管道,原本可以坐享其成的系統業者,卻發生了收視戶流失,這也才會有「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的那一篇「義正詞嚴」的新聞稿。